公司收到《審核意見函》后,積極組織相關中介機構等各方共同對《審核意見函》中涉及的問題進行逐項回復。由于相關問題的回復涉及對部分事項和數(shù)據(jù)的進一步核實、補充,需要結合審計、評估等相關工作進行確認和完善,無法在《審核意見函》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鑒于上述情況,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對《審核意見函》的回復延期至2015年12月21日。延期回復期間,公司將協(xié)調各方全力推進相關回復工作,公司股票將繼續(xù)停牌。
公司預計將于2015年12月21日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回復,公司股票預計于2015年12月22日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