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fā)布了《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停牌公告》。
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開六屆十三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投資暨關聯交易預案》等相關議案,并于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發(fā)布了相關公告。
2015 年12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fā)送的《關于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投資暨關聯交易預案的審核意見函》(上證公函【2015】2009號)(以下簡稱《審核意見函》)。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根據《審核意見函》的要求,作出了書面回復并對《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投資暨關聯交易預案》等相關文件進行了相應的補充和完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相關公告。
根據相關規(guī)定,經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2日開市起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