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俄羅斯“Росбалт”網站等媒體1月26日報道,俄國家杜馬批準了中俄關于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報道稱,該協定于2014年10月13日在莫斯科簽訂,旨在保證在俄羅斯或中國有長期居留地或長期居留權的法人、自然人避免同一種收入被兩次征稅,以及免除某些稅。協定保證了消除稅收歧視,特別是調節(jié)納稅者聲訴、申請以及解決爭端程序,還調節(jié)兩國稅收部門之間 信息交換問題、消除雙重征稅的具體辦法。
報道說,協定的附件中規(guī)定:協定國一方所用的協定國另一方銀行提供的貸款、借款,其利息免除征稅。這使得俄羅斯企業(yè)使用中國金融機構資金的成本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