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林業(yè)廳(局):
自2008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林業(yè)等部門廣大干部職工銳意進取、攻堅克難,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了顯著成績,涌現出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為了表彰先進,經中央批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林業(yè)局決定于2017年開展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一)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評選范圍
重點面向基層,開展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省級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管理處室及相關行業(yè)管理部門、市(地)或縣級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林權管理服務機構、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委會、村民小組等集體。
(二)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評選范圍
重點面向從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一線人員,省級及以下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yè)管理部門的干部職工、縣鄉(xiāng)級人民政府的干部職工、村委會或村民小組的工作人員。
二、評選名額
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表彰名額100 個,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表彰名額100 名。本次表彰實行等額推薦評選(各省推薦名額見附件2)。
三、評選條件
(一)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評選條件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堅決執(zhí)行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成績顯著,未發(fā)生過涉及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負面影響的,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力度大、效果好、影響廣。出臺改革創(chuàng)新的新政策、新辦法、新措施,并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在全國或全省具有典型性、示范性。
2.“明晰產權、承包到戶”的改革任務基本完成。林權證發(fā)證面積占轄區(qū)內集體林地總面積的比例較高。
3.重視集體林業(yè)改革發(fā)展。出臺或推動出臺了涉林財稅政策、金融服務、“放管服”改革等舉措,逐步建立了集體林業(yè)的良性發(fā)展機制。
4.林權糾紛發(fā)生率較低,對歷史遺留問題處置得當,群眾滿意度較高。
5.林權管理規(guī)范有序,流轉順暢,社會資本引入工作扎實有效。
6.加強和改進了林業(yè)管理。轄區(qū)內已建立了專門的林權管理機構或林權管理服務單位,建立了林權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二)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評選條件
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zhàn)略,堅決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從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3年以上,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業(yè)務水平高,創(chuàng)新能力強。在集體林業(yè)改革發(fā)展、重點工作落實、重要任務完成、難點問題突破上勇于擔當、敢為人先,有新思路新舉措,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chuàng)新發(fā)揮了引領示范作用,在林業(yè)行業(yè)有較大的影響力。
2.有強烈的責任感和事業(yè)心。在林業(yè)系統(tǒng)享有較高威信,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勤政廉潔,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3.兢兢業(yè)業(yè)、任勞任怨。長期堅守在條件艱苦、工作困難的地方,在制度創(chuàng)新、工作落實等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4.所管理或指導的本行政區(qū)域或單位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效突出且起重要作用的。
四、評選程序
評選表彰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級推薦、民主擇優(yōu)的方式進行,嚴格執(zhí)行“兩審三公示”程序,即實行初審和復審兩次審核,分別在本單位、省級范圍和全國范圍公示。
(一)本單位推薦和公示
按照評選條件,對擬推薦對象進行事跡介紹,經集體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在本單位公示5日。公示內容包括被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工作業(yè)績和其他情況。
擬推薦對象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管理權限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自下而上逐級審核,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聯(lián)合提出推薦對象,報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初審。
(二)初審和省級公示
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推薦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各省級林業(yè)主管部門在省級范圍內公示5日。公示內容包括:被推薦對象的基本情況、工作業(yè)績和其他情況。公示無異議后,將正式材料報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復審和全國公示
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正式推薦材料進行復審,研究確定擬表彰對象,經領導小組同意,在全國范圍內公示5日。
(四)審定表彰對象
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示情況,研究確定表彰對象。
五、評選要求
(一)堅持面向基層,面向改革一線
推薦評選主要面向基層和改革一線,以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為主,尤其是長期從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基層單位和個人。副廳局級或者相當于副廳局級以上單位和干部不參與評選,縣處級以上黨委或者政府不參與評選,縣處級干部人數控制在全國先進個人總數的20%以內,在事業(yè)單位擔任領導職務并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按科研人員對待。
(二)高標準嚴要求,嚴把審查關
評選工作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評選程序進行,堅持以政治表現好、工作實績多和貢獻大為衡量標準,推薦對象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先進性、典型性和示范性。各單位要嚴格把關,確保推薦程序規(guī)范、推薦材料真實,做到優(yōu)中選優(yōu),避免帶“病”表彰。
被推薦人選是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須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征求干部管理、紀檢監(jiān)察、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意見;其他人員須征求衛(wèi)生計生等部門意見。上述工作由推薦單位統(tǒng)一組織辦理。
(三)嚴肅評選紀律,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各單位要嚴格紀律,加強監(jiān)管,杜絕暗箱操作,認真處理群眾舉報。對偽造身份、事跡材料騙取榮譽或未嚴格按照評選條件和規(guī)定程序推薦的,經查實后取消其評選資格或撤銷獎勵。對在推薦評選工作中有嚴重失職、瀆職或弄虛作假、借機謀取私利、收受賄賂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四)嚴格履行程序,按時報送材料
各單位要嚴格履行推薦程序,按照分配名額,按時報送有關材料,確保工作進度,過時不報視為放棄。各省須在2017年5月15日前報送初審材料(附電子版),初審材料包括:推薦對象匯總表(附件3)、推薦對象簡要事跡材料(2000字左右)各1份。正式推薦材料(附電子版)須在2017年5月29日前報送,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報的將不予受理。正式推薦材料包括:推薦工作報告、推薦對象匯總表、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附件4)、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附件5)、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附件6、)及公示材料,一式5份。所有材料統(tǒng)一用A4紙上報(表格可在國家林業(yè)局網站http://www.forestry.gov.cn下載),并加蓋公章。對于材料不全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六、獎勵辦法
對評選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分別授予“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并頒發(fā)獎牌獎章和證書。
七、組織領導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林業(yè)局聯(lián)合組成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 (見附件1),負責本次評選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評審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國家林業(yè)局農村林業(yè)改革發(fā)展司。各省要高度重視這次評選表彰工作,成立相應的評選工作機構,負責本地區(qū)本單位推薦和審核工作,請于2017年4月24日前將評選表彰工作機構、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等報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林業(yè)局農村林業(yè)改革發(fā)展司
聯(lián)系電話:010-84239375
傳 真:010-84239372
電子信箱:Lgs9375@126.com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東街18號
郵政編碼:100714
國家表彰獎勵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核獎勵司)
聯(lián)系電話:010-84234175
傳 真:010-84234174
電子信箱:pbdbbzc@mohrss.gov.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東城區(qū)和平里東街3號
郵政編碼:100013
附件:1.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名單
2.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名額分配表
3.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匯總表
4.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集體推薦審批表
5.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推薦審批表
6.全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先進個人征求意見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林業(yè)局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