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對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業(yè)績預告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129號,以下簡稱“問詢函”),上海證券交易所要求公司于2020年1月31日前針對問詢函提出的問題進行書面回復(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月2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