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控股股東重整申請被受理的情況
2020年5月19日,吉林森林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的告知函:“森工集團于2020年5月18日收到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春中院”)送達的(2020)吉01破申45號《民事裁定書》及(2020)吉01破申45號《決定書》。根據(jù)上述《民事裁定書》、《決定書》,長春中院裁定受理大連三林木業(yè)有限公司提出的對森工集團進行司法重整的申請”。
本次司法重整范圍不包括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