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2016年1月12日、2016年1月28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第六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本次重大資產(chǎn)重組方案的議案》等議案,同意公司以與人造板業(yè)務相關的資產(chǎn)和負債(包括4家子公司股權吉森化工50.99%的股權、白山人造板公司75%的股權(其中白山人造板公司所持有吉林森工外墻裝飾板有限公司100%的股權)、白河刨花板公司50.99%的股權、露水河人造板公司100%的股權、13家分公司資產(chǎn)和負債以及其他與人造板業(yè)務相關的資產(chǎn))作為出資資產(chǎn)對中國吉林森林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全資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人造板集團”)進行增資,增資后公司將持有人造板集團40.22%的股權,森工集團持有人造板集團59.78%的股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重大資產(chǎn)購買事項已實施完畢,本次重大資產(chǎn)重組中相關方重要承諾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