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就《關于規(guī)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通過禁止和打擊各類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確保實現專利法鼓勵真實創(chuàng)新活動的立法宗旨,維護公平競爭營商環(huán)境。
征求意見稿對各類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進行了界定,列舉了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表現形式,明確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對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專門處理程序,同時為保障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告知了相關法律救濟途徑。
征求意見稿明確,對于被認定的非正常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視情節(jié)不予減繳專利費用;已經減繳的,要求補繳已經減繳的費用。對于情節(jié)嚴重或者屢犯的申請人,自認定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之日起五年內對其專利申請不予減繳專利費用。
征求意見稿還分層次、分主體明確了對存在各類非正常申請專利行為的單位或個人的處理措施,以及處理部門和處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