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治理結構,根據2022年1月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發(fā)布的《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訂版)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并結合公司實際,于2023年4月28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九屆監(jiān)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擬對公司章程相關條款作如下修訂: